機構需要公開的其他綜合信息(建議公開業務接洽情況) | |||||
序號 | 項目名稱 | 項目類別 | 合同意向 | 業務代表 | 接洽時間 |
/ | 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(E廠區) | 第 一 類1.4(b) | 資料齊全后30天完成 | 劉正前、李錦 | 2022年12月14日 |
安全評價業務網上公開信息表 | |||||
機構名稱 | 江蘇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| 資質證號 | APJ-(蘇)-016 | ||
項目名稱 | 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(E廠區) | 項目規模 | / | ||
業務范圍 | 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 | 合同期限 | 1年 | ||
項目類別 | 第 一 類1.4(b) | 報告提交時間 | 2023年7月7日 | ||
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情況 | |||||
安全評價項目管理 | 項目組長 | 技術負責人 | 過程控制負責人 | ||
李 錦 | 周新建 | 潘峰燕 | |||
安全評價報告編制過程 | 報告編制人 | 報告審核人 | |||
李 錦 | 唐瑞柏 | ||||
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| 安全評價師 | 注冊安全工程師 | 技術專家及技術人員 | ||
李錦、王明全、郁英春、丁建平、張杰、陳傳超 | 李錦、王明全、郁英春、張杰 | / | |||
安全評價項目現場開展工作情況 | 現場勘查人員 | 勘查時間及任務 | 現場勘查照片 | ||
李錦、王明全、郁英春、丁建平、張杰、陳傳超 | 勘察任務:勘查企業廠區及周鄰情況,2023年2月8日 | 有 | |||
安全評價項目簡介 | 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江蘇聯化”)成立于2003年10月,地址位于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內,是聯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碼:002250)投資的全資子公司。江蘇聯化于2021年8月18日完成吸收合并聯化科技(鹽城)有限公司(該公司為聯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一個全資子公司,地址位于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)后,注冊資本增資至112964.2萬元,法定代表人葉朝輝,實際控制人聯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公司類型:有限責任公司。公司現分為A廠區(原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,位于園區的南側)和E廠區(原聯化科技(鹽城)有限公司,位于園區的北側),其中A廠區占地265652.2m2,E廠區占地304692.2m2,現有員工1224人,配備安全總監1名,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:安全管理部,共配備26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,配備7名化工類注冊安全工程師。江蘇聯化于2021年8月30日經鹽城市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全市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(鹽化治辦[2021]45號)。 江蘇聯化于2022年4月1日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,許可證編號:(蘇)WH安許證字[J00128],許可范圍:鹽酸(3741.13噸/年)、次氯酸鈉溶液[含有效氯>5%](635噸/年)、甲醇(86噸/年)、乙醇[無水](138噸/年)、三乙胺(510.5噸/年)、氨溶液[含氨>10%](3.5噸/年)、丙烯酸乙酯[穩定的](11.52噸/年)、4-甲基-2-戊酮(1692噸/年)(以上產品生產場所位于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內南側A廠區)、溴(938.41噸/年)、1,3-環戊二烯(295.31噸/年)、芐胺(1024.5噸/年)、氨(1421.82噸/年)(以上產品生產場所位于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內北側E廠區)***,有效期:2021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止。 根據《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的規定》(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40號)、《化工企業安全風險分區分級規則》(DB32/T 3956-2020)規定要求對企業進行安全風險分級,江蘇聯化E廠區的安全風險等級為紅色(重大風險企業)。 按照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》( 安監總局令第40號及總局令第79號修改)的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、安全評估及分級: (一)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已滿三年的; (二)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、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、改建、擴建的; (三)危險化學品種類、數量、生產、使用工藝或者儲存方式及重要設備、設施等發生變化,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或者風險程度的; (四)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發生變化,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; (五)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,或者10人以上受傷,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; (六)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 標準、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。 企業涉及第十一條的第(三)條,遂對企業重新進行重大危險源評估,并修訂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。 本次安全評估報告的評估范圍為生產單元:B5車間(總圖編號:18)、B6車間(總圖編號:23)、A5-車間1(總圖編號:22)、D2車間(總圖編號:17)、D7車間(總圖編號:54)、動力車間A6-1(總圖編號:34)、35KV變10KV變電站裝置區A6-2(總圖編號:35)、焚燒爐車間D1-1及焚燒爐廢液區(總圖編號:26)、污水處理站(總圖編號:36)、三效蒸發裝置(生產車間D1)(總圖編號:16)、循環水系統裝置區B7(總圖編號:33);儲存單元:倉庫B2(總圖編號:3)、甲類原料倉庫B3-1(總圖編號:7)、倉庫B3-2(總圖編號:8)、倉庫C2(總圖編號:4)、甲類倉庫C3(總圖編號:6)、五金倉庫A3-2(總圖編號:12)、設備堆場A4-2(總圖編號:20)、設備堆場(總圖編號:21、43、67、68)、垃圾棚(總圖編號:50)、固體廢物倉庫D6-1(總圖編號:55)、C4罐區(總圖編號:15)、C5罐區(總圖編號:24)、C6罐區(總圖編號:32)、C8罐區(總圖編號:53)、C9罐區(總圖編號:59)、液氨罐區(總圖編號:58)、供氫車間D4-3(總圖編號:29)。 注:生產單元:B4(總圖編號:14)、生產車間A4-1(總圖編號:19)、生產車間D3(總圖編號:25)、生產車間D4(總圖編號:30)、生產車間A7(總圖編號:41)、生產車間B8(總圖編號:42)、生產車間D5(總圖編號:44)、生產車間D6(總圖編號:47)、生產車間B9(總圖編號:48)、生產車間A8(總圖編號:49)、生產車間B10(總圖編號:52)、生產車間B11(總圖編號:60),儲存單元:丙類倉庫C1(總圖編號:1)、丙類倉庫B1(總圖編號:2)、液氯罐庫D4-2(總圖編號:28)均為閑置的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,不涉及任何重大危險源物質,因此不做分析。 根據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》(GB 18218-2018),企業涉及的儲存單元液氨罐區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;生產單元B5車間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。 | ||||
評價項目其他信息 |